礦產管理部職責說明書(編制3人)
1、負責公司礦業權的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礦業權的公示、審核、實地核查等與礦業權相關的工作。
3、負責公司承擔的委托勘查項目的開工報批管理及礦業權的辦理等相關工作。
4、負責公司礦業權的流轉工作,管理引資融資開展的風險勘查。
5、負責公司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6、協助做好公司內部所形成的涉密測繪資料及其衍生產品的保密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實物地質資料的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公司全國地質勘查成果直報。
8、負責公司政府采購網絡平臺維護及采購,負責公司在全國地質勘查信用信息網絡平臺維護及公示信息填報。
9、協助做好公司科技成果檔案資料的二次開發工作。
10、負責公司風險勘查資金的論證、立項、投放及管理工作。
11、 負責公司實施財政投資項目、市場項目等向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集團公司月報編報和集團系統的填報等。
12、協助公司業務轉型及多元化發展,協助公司與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的聯絡、溝通。
13、協助公司各類資質建設,為公司技術人員職稱晉升提供幫助。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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